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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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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管理实施细则
2016-11-14 15:29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继续教育办学行为的通知》和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站管理办法》、《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良好的办学形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管理  

(一)人才培养方案。各函授站的教学应严格执行我校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更改。  

(二)开课计划。我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每学期的开课计划。函授站应根据开课计划的进程,安排有关事项,在相应的时间段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三)自学。函授站应于每学期末把下学期的教材、自学进度与作业布置表等自学材料发放到学生手里。  

(四)面授管理。面授要根据成人学生的特点,贯彻“少而精”的原则,突出成人教育“实际、实用、实践”的特色,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面授时间可安排在寒暑假日、节假日或周末,上课教师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随意压缩面授学时。每学期面授结束后要有工作总结,并在下学期初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五)主讲教师。由我校承担的教学任务,授课教师由学校统一协调派出;由函授站承担的教学任务,须达到我校规定的授课教师资格。  

(六)考勤制度。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讲授、考试、实验等环节均应进行严格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与上课老师、学生进行沟通,保证面授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作业。函授站应根据教学计划及自学进度与作业布置的要求,在学生面授报到时收取学生作业,并认真登记及时交任课教师批改。对未交作业的学生应查明原因并要求补交。  

(八)考试。学校根据教学进程,进行考试安排,考试由各函授站组织实施,实行单人单桌,学校安排巡考。  

二、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函授站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组织新生办理报到、缴费、注册等手续,同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协助学校建立本站学生学籍档案。  

(二)学籍变动。学员一旦报到注册取得正式学籍,一般不得调换专业,若确需调换专业,应在新生入学报到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函授站签署意见,报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按照新专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学年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学年注册制,函授站应认真统计本站在册学生的学年注册及学籍异动情况,在每年3-4月份按照学校要求提交电子版和相关纸质表册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依据学校注册程序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准确认定学生学籍信息。对于不按时注册又未办理缓期注册手续者,以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四)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在每年10-11月下旬进行,函授站需持毕业学生名单到学校核对毕业学生注册基本信息,补充和完善相关毕业生资料,完成并确认最终学历注册数据上传名单。同时根据注册名单在学校领取《毕业生登记表》,组织毕业学生认真填写,并做出全面鉴定。  

(五)毕业生档案。我校成人学生毕业档案包括《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卡》、《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登记表》、《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等。  

三、学生管理  

(一)入学教育。学生入学后,应举行开学典礼,进行入学教育。入学教育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学生学历层次、学习形式、专业教学计划、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函授站管理制度及管理队伍情况介绍、函授站学生行为管理规范等。  

(二)日常管理。函授站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等,要深入调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学习要求、学习质量,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主动开展富有成效的思想教育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管理、教育、服务工作,努力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  

四、招生管理  

(一)申报计划。各函授站应对本地生源市场及专业需求状况做深入的调研,于每年 6月向学校申报当年招生专业和计划,学校对各函授站申报计划进行审定、汇总和调整。  

(二)生源组织。各函授站根据审定的招生计划展开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宣传材料须经学校审查、备案。各函授站在招生录取前将所组织的考生名单报学校,各函授站组织的生源在符合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三)录取通知。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统一印制和寄发。各函授站要在学生报到注册时收回录取通知书,并负责将录取通知书汇总后交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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