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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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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2016-10-09 08:54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衡量学生学习效果的标准,是检验学生学习过程的尺度,是审核学生是否完成学业的依据。为了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准确和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学习成绩的类别

学生的学习成绩分为学期平时成绩(即形成性考核成绩)、学期最终成绩(即实习、实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 

二、学期平时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

学期平时成绩由教务科进行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每学期由教务科确定学期平时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实施的起止时间,管理人员按照形成性考核工作的要求具体组织每学期的四次给定成绩和输机工作,教务科组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数据进行认真地核对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客观公正地给定四次输机的成绩,要将准确的数据以文字形式存档。 

三、学期最终成绩

学生的学期最终成绩由教务科具体负责管理。①负责组织课程的考试工作,通过查漏登、查错登进一步准确、完善考试成绩数据,并通过班主任及时地将最终成绩通知学员;②负责组织课程试题的拟定、考试、评卷、成绩的登记工作;③负责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课程实验、实习环节成绩的给定工作和对学生进行专业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组织工作,确定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④负责学员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成绩的给定工作。 

上述对学生各类学习成绩的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开展此项工作,使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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