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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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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期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2013-09-16 10:21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方案》(工建专咨字[2012]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确保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报名工作的顺利实施,西安邮电大学将于2013年10月举办第十二期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主要针对福建、广东省(部分)及重庆市,执业印章有效期至2011年的从业人员及一级临时证书(60岁以下)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1.培训学时  

注册建造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增项注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需完成本专业6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培训方式  

培训学习采取集中授课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修课60学时主要以脱产学习、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网络培训,30学时自学的方式进行。学员集中授课完成后,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测试采用考试、考核、考勤及网络测试等方式。学员完成规定120学时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式样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加盖我校印章。  

(三)培训时间  

集中培训:2013年10月15日报到,10月16日-10月20日培训,20日下午16:30结束。  

网络培训:2013年10月16日-10月31日。  

培训地点:陕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中心长安雅集大厦(西安市电视塔西南角)。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1).2013年9月22日-9月30日,提交汇总表  

联系人:王老师 029-85383447 (工作日)15902973446  

注:每期培训班人数不超过120人,报满为止,其余报名者优先安排下一期;  

(2).2013年10月15日16:00-21:00,集中培训报到,提前到达学员请先行登记住宿。  

地点:陕西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中心长安雅集大厦一楼  

2.报名步骤:  

(1).各单位请根据文件或者在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及汇总表,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peixun@xupt.edu.cn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2).一经培训单位确认,参加培训学员不得更改或者取消,否则我院将不再受理其培训需求;  

(3).集中培训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注册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4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办理报名手续,同时领取发票、教材。  

3.培训费用:按90学时收费,标准为35元/学时(含教材、授课、接送、餐费等),共计3150元。住宿费用自理。冲抵学时及增项学员另行收费。  

注:  

(1).有冲抵课时的学员请填写冲抵课时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传真至我校,在报到时提供原件;  

(2).增项的学员报名时应予以注明并提交证明材料。  

(3).宾馆只提供双人标准间住宿,不接受预订,特殊情况需单独住宿者请在汇总表中注明,房间价格按市场价收费。  

(4)、培训费只接受现金或汇款,不能刷卡;具体账号咨询报名联系人,集中培训报名时必需带银行转账凭证报到。  

(五)相关事项  

1.本期培训班每天上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10月20日下午16:30结束,培训期间不组织任何外出活动。  

2.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自行预定往返车票(机票),到达西安后由我院安排免费接送,请在报到日期前7天内将所乘车(班)次及出发、到达时刻、站点等信息告知接送联系人,以便接送,未告知者将不予接站,接送站联系人:张越 13991978981 029-85236405。  

3. 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培训单位。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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