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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管理办法
2012-12-05 00:00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0]192号),加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及报名工作,确保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规范、有序进行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有效和准确完整,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一)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指导下,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西安邮电大学负责培训实施,共同完成。按照分工协作、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双方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审定配套管理制度、选修课教学大纲、教材及课程安排,组织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工作;督促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相关管理体系,制定年度和总体的继续教育计划;对培训单位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检查与评估;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进展情况,结合住建部对继续教育工作每个阶段的部署和要求,集中分析研究继续教育和管理工作情况,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和加强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提供建议。

培训单位按相关协议和规定开展工作,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成立如下组织机构:

组 长:薛蓉娜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督 导:刘振凯 西安邮电大学原继续教育学院书记

副组长:廖 亮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张 宁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主任

成 员:

王文树 王帆 梁硕 杨建庆 逄伟 韩晶晶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710061,电话:029-85383164,85383447;传真:029-85383280。

组长职责:组织相关培训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培训教师及管理人员的选拔、推荐和动态管理;组织制定建造师继续教育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做好每一期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督导职责:向组长负责,按分工协助组长做好培训工作实施过程监督,做好培训师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做好培训质量的考核评估和过程监管工作。

副组长职责:向组长负责,按分工协助组长抓好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及课程安排的管理工作;负责工作组各岗位人员的管理;收集汇总每期培训班的培训情况;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的问题。

办公室主任职责: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与落实;负责培训时间的制定,培训场地的选择,培训通知的下发,培训工作的实施;向工作组各岗位成员定期分配工作,检查各岗位之间工作完成情况。

教务管理岗(2人)职责:具体负责授课老师的选拔与任用;负责培训课程的时间安排;负责培训教材的征订与邮寄;负责培训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财务管理岗(2人)职责:具体负责培训学费的收缴与票据的开取;负责培训账务的结算与统计工作。

网络管理岗(2人)职责:具体负责网络报名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培训报名数据的统计与上报;负责网络培训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网络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班主任管理岗(2人)职责: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材料准备、报名接待工作;负责学员日常管理及上课考勤工作;负责证书的发放等。

后勤保障岗(1人)职责:具体负责培训场地的布置;负责培训食宿条件的管理与监督等。

(二)培训班期数安排与分布

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委员会下发的人员名单统一规划,根据地域分布合理安排办班期数及办班地点。

1.培训人数及师资

按要求,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期间应接受不少于120学时的继续教育。目前先集中安排执业印章有效期至2011年的人员。具体方案是: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共120学时,其中面授90学时,网上学习(自修)30学时。课堂集中面授包括培训时间和测试时间,总共安排5天;网上学习(自修)的30学时由学员点击指定网站的内容完成。培训费用按相关要求执行。

必修课选定科目为“综合科目”和“通信与广电工程”科目,选修课科目根据通信与广电工程行业的发展确定。每个科目配备一个师资团队,每个团队由2-4人组成。

2.培训期数规划

每期培训班安排120人上课,2012年年底至2013年需完成执业印章有效期至2011年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该阶段人员总数为1777名,约需开展14期培训班。之后根据注册有效期学员数量合理安排培训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能在其注册有效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三)培训大纲的编写方案

1.大纲内容要求

(1)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性质、特点和实际需要,大纲内容要满足实践性、应用性、国际性、前瞻性和综合性要求;并要紧密结合建造师管理职责、工程建设发展需要、通信业发展趋势。

(2)教学大纲的内容要以注册建造师的实际工作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所选定的教材,要充分体现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包含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课程必须密切结合工程实践,有大量的案例作支撑。

2.大纲编写的时间安排

(1)9月底前,完成大纲初稿的编写;

(2)10月底前,对大纲进行修改;

(3)11月底前,定稿。

(四)授课教师的选拔与审核

1.选拔对象:业内的专业人士,大中专院校的知名教授、资深专家、知名学者,工程项目管理一线的骨干人员,已退休的资深专家和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

2.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通信与广电工程行业相关工作8年以上;

(2)从事通信与广电行业培训工作5年以上;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及较高的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及教育理论研究上有创新成果;

(4)近5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授课教师的培训

(1)培训内容以选定的必修课教材及教学大纲为主,并充实成熟的高新技术知识和创新的经营管理模式;

(2)培训时间:继续教育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模拟讲课、专题研讨、习题答疑、互动交流等方式。

对通过集中培训、考核测试合格的授课教师,颁发《建造师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合格证》。

4.审定备案

(1)培训单位将《拟推荐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专职授课教师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上报专业委员会。

(2)专业委员会审定授课教师汇总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5.授课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1)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继续教育工作方针,依法依归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违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规定。

(2)敬业奉献。忠诚事业,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

(3)服务学员。对学员严慈相济,做学员良师益友,注重培育学员良好品德,启发学员创新精神。

(4)严谨治学。遵循继续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认真听取学员、培训单位和上级部门反馈评价意见,及时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5)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知荣明耻,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因材施教。深刻把握行业发展动态,注重研究培训需求,理论联系实际,讲求授课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7)终身学习。遵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规定,自觉更新行业人才继续教育理念,潜心钻研教学业务,持续提升自身素质、能力。

(五)培训工作的实施

1.培训准备

培训单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及教学大纲制定培训方案,安排培训时间,组织培训场地,负责培训通知的下发。

2.培训报名

根据培训报名办法组织报名,做好收费、教材邮寄及网络培训账号下发工作。

3.网络培训

组织学员参加网络培训,通过课件学习、案例分析、在线答疑、综合测试等方式完成网络培训。

网址:http://elearn.xupt.edu.cn/eol/homepage/common/opencourse/

登录方式:西安邮电大学→网络教学→网络教学综合平台。

学员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卡的账号、密码登陆,通过课件学习、资料阅读、作业提交、论文撰写、在线考试等方式完成培训。

4.集中培训

在规定时间开展集中培训,学员报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在培训地点报名。培训单位根据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安排授课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培训期间,学员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1)学员根据课程表安排按时上课,原则上不得请假。培训班设班主任一名,如遇特殊情况造成缺课者应及时告知班主任;

(2)学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向会务组工作人员出示考勤卡,每次考勤记1分,考勤得分不足16分者视为总成绩不合格。考勤卡由学员保管,培训结束时交回会务组,统计考勤情况;

(3)保持会场卫生,教室内严谨吸烟;

(4)遵守会场秩序,上课前请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5.考核发证

每期集中培训结束后,学员参加统一考核,考核成绩由网络培训成绩、考勤得分与卷面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网络培训成绩占30%,考勤成绩占20%,集中测试成绩占50%,总成绩满分100分。考勤得分不足16分者视为总成绩不合格,总成绩60分(含60)以上为合格。

学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后,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由住建部统一印制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管理办法

(一)报名对象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的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均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的;

2.处于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内者;

3.在执业期间违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者,并被暂停执业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综合科目”和“通信与广电工程”科目,选修课科目根据通信与广电工程行业的发展确定。具体见报名通知。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

培训单位根据职业人员分布情况分期组织继续教育培训;每期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

(四)培训工作流程

培训工作流程见附表一。

(五)报名方法及相关事项

1.培训单位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个月通过网站和传真两种方式发布培训报名通知。

2.相关单位及学员认真阅读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限为通知发出后10天内完成。学员首先从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培训单位,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冲抵课时的学员要填写《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冲抵学时申请表》,与报名表同时传真至培训单位,并提供原始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3.培训单位统计报名情况,并对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告知学员缴费。学员需在缴费通知发出后5天内将相关费用汇至指定账户。为保证信息安全,汇款账户将以传真方式告知,不在网上进行公告。学员在汇款前可向培训单位咨询,核实账号信息后再行汇款。不按期缴费的学员视为放弃本期培训。

5.汇款结束后,培训单位向缴费的学员邮寄教材。

6.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在报道日期前7天内将所乘车(班)次及出发、到达时刻、站点等信息传真至培训单位,便于培训单位组织接站。未按规定告知者将不予接站。

7.学员到达培训场所后首先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培训相关资料,登记入住。

8.入住后仔细阅读培训指南,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就餐。

9.如有信息变动应及时告知培训单位,未及时告知,造成的后果自负。

10.未尽事宜,请直接咨询培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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