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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严正声明

 发布时间:2024-05-08  |   阅读量:   |   发布人:



近期,我校发现个别社会教育机构未经授权,冒用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平台使用西安邮电大学专属标志进行招生宣传,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扰乱我校正常的招生秩序,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作严正声明如下:

1.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我校唯一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

办公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13号西安邮电大学信息大厦

学院官方网站: https://jzxy.xupt.edu.cn/

微信公众号: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我校每年会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前(预计6月中旬)通过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广大考生可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报考信息。

3.我校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并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全额缴纳需注册学年的学费。收费标准在学院网站公示查询获知,学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在线缴费。学校不委托校外教学点及任何其他机构、个人代收代缴学费。

4.我校从未利用“小红书”“抖音”“今日头条”“天猫”“京东”“火山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广告,也从未授权任何中介代理机构及个人在此类媒体发布招生广告。以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名义发布的“学费低/学制短”“快速修读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零基础可读”“免考入学”“学制1.5年”“轻松过关”“快速拿证”“包毕业”等招生广告均属于违规虚假宣传。

5.严正警告利用网站、短视频、微信、短信等媒介手段进行虚假宣传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务必尽快删除虚假招生宣传信息。我校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声誉、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考生,招生报名应到我校公布的正规校外教学点报名和学习,不要随意添加所谓“招生老师”或“客服”的联系方式,不要转账给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因轻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非正规渠道造成损失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招生监督电话:029-85383013,029-85383139

特此声明。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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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13号信息大厦
029-85383280(传真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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