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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  |   阅读量:   |   发布人:



各教学点、2026级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籍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现就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与时间

1.申请对象:我校2026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

2.申请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仅在同层次内进行,且学习形式不变。

2.专业类别要求:理工类专业可申请转入文史类或其他理工类专业;文史类专业仅限申请转入文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在录取时有术科考试,属于受限专业,一般不得申请转专业)。

3.已按学校规定完成报到注册,并缴清第一学年相关费用。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所属教学点。

2.教学点审核与汇总:各教学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2026年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3.材料报送:教学点于2026年4月21日前,将附件1(每个学生一个PDF,命名“教学点+学生姓名”)和附件2(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HS@xupt.edu.cn。

4.学院审批与公示: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进行复核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在学信网进行专业异动处理。

四、重要说明

1.学生转专业申请仅一次机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转专业成功后,学生须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剩余课程,并执行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

3.学籍信息变更以教育部学信平台最终审核结果为准,因前置学历资格、专业限制等原因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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