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教动态 >> 正文

关于评选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   阅读量:   |   发布人:



各教学点:

为表彰先进毕业生、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效应,加强学风建设,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级高起本函授生,2023级专升本、高起专函授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2.热爱学校,模范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或工作单位的任何纪律处分。

3.能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很好地完成所在工作单位的本职工作。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习成绩优良,面授无无故缺勤,按时完成作业。所学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 60分。无旷课或考试作弊行为,无考试不及格课程。

5.考查、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

6.在学期间有以下情况优先评选

(1)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文章(包括专业论文、科普文章、 政策建议、评论),主编、参编教材或其它出版物;

(2)获得发明创造成果奖项或专利;

(3)承担县级及县级以上科研项目;

(4)积极参加科技推广工作,并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

(5)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党政机构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优秀党员、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三八红旗手、杰出青年、优秀成果奖等;

(6)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扶困济贫等先进事迹受到表彰奖励者;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者;

(8)有其它突出成绩或先进事迹受到表彰奖励者。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各教学点按照评选办法于4月8日前完成初审;4月9日将材料及汇总表交予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于4月14日前完成资格审查与初评;继续教育学院于4月21日前完成审核,并进行公示。

2.学院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四、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填写说明

1.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号、职业、政治面貌、照片(近期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和生活照若干)、学习层次、专业、所属教学点、联系电话等。

2.个人总结鉴定:主要介绍优秀毕业生的求学历程、感人事迹、学习后在社会实践中的突出表现及教学点在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要求学生自己填写),篇幅以800—1500字为宜,内容应紧密联系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晰、语言通顺、真实原创。

五、评选要求

凡申请参加评选的毕业生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规定时间向所属教学点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支撑材料。

1.各教学点请于2025年4月9日前将《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报名信息汇总表》《西安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电子版提交邮箱:29481932@qq.com;

2.纸质版于4月11日前邮寄至学院。

收件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13号西安邮电大学信息大厦  

收件人:王文树

联系电话:029-85383459;15009298012

特此通知。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3日


下一条:西安邮电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业水平考试通知

关闭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13号信息大厦
029-85383280(传真同号)
Copyright © 西安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泽瑞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