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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14  |   阅读量:   |   发布人:



1.各函授站每学期收到成绩汇总表后,及时与原参加考试人数核对,出现遗漏或有疑异,汇总后在成绩发布后一周内与成人教育部学籍管理员联系查对修改。

2.每学期成绩下发各站时,学生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为准,参加面授期间考勤达三分之二以上到课学员,若考试中出现50分以上未及格者,计考试成绩以60分处理。

3.考试成绩未及格者,在补考或清考中课程通过后,成绩表中以“及格”字样出现。

4.对于作弊学员,除成绩以”0”分计以外,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视其表现可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5.学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时,可向函授站反映,由函授站与成人教育部联系,共同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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