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考试命题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使考试题目份量和难度适中,试卷清晰准确,以便考试真正起到提高、检验教学质量的作用,特制定编撰考试试题的工作规程:
1.各学期考试科目根据当学期开课计划和我校成人教育部安排决定,由成人教育部组织落实试题编写工作。
2.被选定为命题的教师应根据本课程教学大纲,确定该次考试的命题范围、份量和难度。
3.执笔教师命题时应掌握:每份试卷应含40-60分(百分制)左右与综合练习题目相类似的内容,主要考核基本概念、基本要求、基本原理、基本计算和基本应用,不得出偏题、怪题。
4.执笔教师在拟题过程中,应记录试做时间,避免份量过轻或过重,并在试题编写工作单上签字。
5.试题质量主要应由出题执笔教师负责,教研室主任有责任对试题和上述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工作单上签署意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6.试题原稿字迹必须清楚,附图必须标准,保证正确的比例。试题解答必须有评分标准,以供阅卷时参考。
7.试题审批后,按规定的试卷格式排出考题位置和答题空隙,交回成人教育部安排印刷。教师交回试题时,应将试题(A、B卷)及其答案一并交成人教育部。
8.试题交印刷厂排版后,不得再对原稿做较大的修改。如必须做较大修改时应重新填写工作单,重新交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原试题作废的原因。
9.教师外出集中面授时严禁抄录本学期试题做面授中的备查或主动讲解内容。
10.教师出题时,需根据要求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如有差错根据下列办法处理:
凡所出试题及评分标准在使用中发现一处错误者,扣除其全部出题酬金;
不按时提交成人教育部者,从其出题酬金中扣除50%;
不符合规格要求者,从其出题酬金中扣除50%。
11.注意保密,一旦有泄密之事,成人教育部向学院提交报告,追究有关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